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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4日 上午2點27分09秒10 月 23 日 請放過我吧!
其實一個人可唔可以隨意地侵犯另一個人人生自由呢?
相信大家都會很清楚
當我知道呢件事之後
我覺得這個人實在太過份喇
試想想
當你一日24小時不停地受別人監察 \ 監視住
你會有什麼感覺呢?
我當然知道佢目的
佢是想找一些佢認為對方有通姦的證據
但他只是自己多心
其實對方只是想幫助別人
先至會同別人有這多麼的接觸
而對方並不是他所諗那樣「隨處調情」
由呢件事情黎睇
佢係一個自信心不足人
只有冇自信心人才會咁做
而呢個亦係一個好愚笨的方法
因為假如真係畀你搵到話
佢自己個心咪會有條刺囉
咁究竟佢同唔同對方分開
請不要再繼續做埋這樣愚蠢的行為
最後請你放過我吧!![](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