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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23日 下午4點17分50秒終結篇
經過兩年斷斷續續的接觸後,對方經由律師行在六月寄來通知信,警告若不在期限內繳清全
部欵項,則會發出律師信,並將所有費用及利息加入繳欵中.
經由法援署職員估計,額外要繳付的金額可能約三倍於合約內的欠欵.
但是,當我道出有關合約的法律疑點後,職員即時作出有關的法律安排.在短時間內便宣佈
該合約無效.
由於這不是一件單一的事項,還有很多類似的問題案件在處理中,不宜在此透露更多細節.
總而言之,法援署是體貼廣大市民的服務機構,與消委會是懷疑受騙者必到之處.